手机搜索并关注"东区公安分局"的微信公共服务账号,可以看到一张张嫌疑人的照片。其中有命案嫌疑人,有入室盗窃嫌疑人,还有飞车抢夺嫌疑人。微信最后标注:"成功协助警方破案的,按照规定发放奖金。"记者近日获悉,今年3月份以来,东区公安分局尝试通过微信平台悬赏举报嫌疑人,目前已有成功案例。 快速破获抢劫案受启发微信公布照片 去年12月15日11时许,一男子手持杀猪刀到东区万家超市一金店抢劫6条金链。案发后不到10分钟,嫌疑人就被东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案发后,警方迅速展开抓捕,嫌疑人的黑色风衣、身高、杀猪刀等诸多特征,快速通过照片传递给每一位抓捕民警,特别是嫌疑人手中一直拿着的杀猪刀,所以才这么快破案。”东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梁宏韬说。 梁宏韬说,最初的想法是开通微信公共服务账号,专门发布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希望一线抓捕民警能够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详细照片。在与法制部门沟通后,今年3月,东区警方初步确定了操作细则,开通了微信公共服务账号,公布嫌疑人的照片,并实行有奖举报。这一平台开通后,为一线民警的抓捕带来便利,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命案嫌疑人看到微信照片4小时后自首 但没想到,微信平台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其中最成功的,是一个命案嫌疑人的自首。”梁宏韬称。今年4月29日9时许,博爱路与东苑南路交叉路段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冯某洪用砖头拍击颜某致其死亡,随即逃离现场。案发后,东区公安分局在微信平台公布了冯某的照片及悬赏通告。冯某逃离后看到了这条微信,4小时后迫于压力主动自首。 记者留意到,其他不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信息也发布到了微信平台上。比如今年5月15日,东区景富新村发生一宗盗窃案件,东区公安分局经过侦查发现31岁的犯罪嫌疑人查某(江西都昌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10日,东区公安分局将这则消息发布到微信平台。而微信平台上2月28日发布的嫌疑人谭某,已于6月12日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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