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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首发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
“恩怨”如何了?法院精准开“良方”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中山日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追求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凸显。为充分发挥法院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9月2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通报2020年至2022年度该法院审判物业纠纷案件情况,并对其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发布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

收案量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  物业纠纷案件调撤空间较大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2年,市第一法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8163件,其中2020年收案量为1976件,2021年收案量为2793件,2022年收案量为3394件。可以看出,近年来,市第一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

《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涉物业纠纷案件主体从单一的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向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纠纷以及其他群体性纠纷发展。在市第一法院民一庭一审2000起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物业公司败诉的不足10起,胜诉率高达99.5%。究其原因在于物业服务是一个动态过程,业主难以通过反映某一时点的静态照片或视频获得法院支持。不过考察案件样本,物业公司胜诉的案件多属物业公司向业主催缴物业费的案件,而在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发生的纠纷中,物业公司的胜诉率则大幅降低。

2020年至2022年,市第一法院共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7439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的达3935起,年均调撤率均在5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物业公司向业主催讨物业费,而相当大比例的欠费并非恶意欠费,或是由于产权人购买后未实际居住导致缴费通知未有效送达,或是由于物业公司未穷尽催缴途径即径行起诉。故大部分欠费业主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即会缴纳相应的费用,案件即可协调化解。由此可见,完善的诉前调解机制应当成为化解物业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一剂良药。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  大力推进诉源治理

《白皮书》指出,物业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瑕疵,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物业服务范围不清楚,业主委员会协调功能欠缺、对政策法规了解不足,行政部门监管缺失、监管措施单一、监管力度不强等因素导致了矛盾产生,进而引发物业纠纷案件呈高位运行态势。

为此,市第一法院在物业纠纷案件领域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化繁简分流以及推广电子送达等便民新举措。

自今年年初市第一法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民一庭多次举行联席会议、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引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诉前联调、规范诉讼;多次派出法官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提升基层善治能力;深化推进了“庭所共建”工作机制,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平台“组合拳”。

另外,该院还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宣传和引导基层群众利用网上调解平台快速处理各类纠纷;开展法律咨询、释法答疑、息诉罢访和法律宣传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压实法官联系村居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村居综合治理,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做实做细基层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村居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为化解纠纷精准“开方”  推动多方共建共治共享

《白皮书》全面分析了物业纠纷的成因并对症下药,为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等形成合力减少涉物业纠纷诉讼,实现共建、共享、共治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努力方向。

《白皮书》建议,开发商应当提高履约意识,诚信经营,提高房屋质量,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可靠的房产产品;规范收楼流程;妥善保管寄送收楼通知书的相关凭证,做好证据固存,防范经营风险。

物业企业应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并对员工进行物业服务管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养;规范物业费催缴工作,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等。

业主应强化法律意识,注重证据的收集、保存;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

建议政府及物业监管部门推行物业服务行业的评价和奖惩机制,规范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形成“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建立物业管理的协调工作机制,并构建物业服务纠纷诉前解决机制;引导业主理性维权。

记者 余晓霖 王云  通讯员 吴娟欢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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