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中山发出倡议!共同打造“食安中山”城市名片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中山+

7月28日,中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位于中山日报社16楼的中山市网上新闻发布厅暨海外传播中心召开。市食药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高培鹏表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涉及方方面面,不仅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要求,还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群众满意度、创建知晓率等进行评价。因为,他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市民朋友等发出倡议,希望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诚信守法意识、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规范要求,自觉做到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杜绝无证、不合格食品出厂、入市、进店、上柜台、上餐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依法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

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应急和召回管理等制度。

积极配合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制止餐饮浪费等宣传活动。

食品行业协会——

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完善建立健全行规行约,组织开展学法普法、诚信自律等培训,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整合多方资源,为会员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和帮助。

凝聚行业力量,积极推动制定行业团体标准、服务规范等,以高标准引领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民朋友——

要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

一是关注食品安全状况。主动学习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部门官网和公众号等方式关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成效。

二是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积极参与市食药安办和各镇街、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研学游、监督检查活动,多提出意见建议。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消费时主动查看企业证照是否齐全、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如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市民朋友可拨打12345、12315。

三是支持创建工作。创建期间,国务院食安办、省食药安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调查,市民朋友如接到电话访问、街头访问时,希望能积极配合回应,助力中山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同打造“食安中山”这一城市名片。

记者 江慎诺 实习生 吴秋璇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