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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压,中山推出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7-26 来源:南方+

7月25日上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生态环境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服务”新模式》(以下简称“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展开介绍。

中山目前有民营企业超20万户,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企业发展十分重要。据统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推出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后,为企业减免处罚金714.5万元,并协助103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社会效益明显。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介绍,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包括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设立“法律服务中心”、落实“精准监管”、实施“免责清单”、推行“道歉减罚”、探索执法“观察期”、践行“损害担责”理念、协助“信用修复”等8个方面。

发布会现场。 南方拍客 连婉晴 供图

实现监管前移

给企业打好“预防针”

在“法治体检”方面,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建环保普法宣讲团、生态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环保管家先锋队,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重点企业“环保合规政策宣讲+法治体检”普法宣讲活动24场次,服务企业2000多家,让企业“环保法律明白人”。

在落实“精准监管”方面,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实施“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制定水、大气、土、声、其他五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分类监管等方式,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2022年度,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共发布正面清单企业72家,对清单内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开展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

此外,中山市生态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已于7月21日在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挂牌,将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为市民提供“零距离”环保法律服务。

这是中山市在全省率先成立的以生态环境为主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设置虚拟窗口、提供远程政务服务,让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高质量服务。

这次,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还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观察期”制度,对列入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

“近期有2家企业已纳入‘观察期’,目前也正在密切关注企业的情况。对适用‘观察期’制度的企业,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进行监管。”李娟说,“适用‘观察期’制度的企业首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且复查时未发现新违法行为的,视为违法后果轻微,依法不予处罚,将‘事后重查处’转变为‘事前重预防’,为企业提供更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助力其快速成长。”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 南方拍客 连婉晴 供图

做好分类监管

依法依规为企业减压

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中对企业产生环境违法行为后的处理措施做了细致划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在科学研判基础上护航企业发展。

“对于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环境危害的,依法免于处罚;对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指导帮扶;对于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的企业给予从轻处罚,希望它们能重返赛道,助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恶意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依法从严查处。”李娟介绍。

行政处罚将会对企业的信用造成一定影响,值得一提的是,新模式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协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研究制定《中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帮助企业重回绿色发展轨道。

“被处罚的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李娟介绍。

此外,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还实施“免责清单”、推行“道歉减罚”,给企业整改机会。

“围绕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构建全链条‘监管+服’新模式,不代表就不对企业进行监管了。而是通过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将有限的行政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既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又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落实精准执法、科学执法。”李娟表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践行“损害担责”理念,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简易鉴定评估程序并率先建立地市相关专家库,用科学的方式评估企业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评估难、费用高问题,降低企业负担,对积极履行赔偿或修复义务的还会酌情考虑,降低处罚。

据统计,中山市推行全链条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以来,公布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72家,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41宗,不予处罚金额1100余万元,受理申请道歉承诺案件104宗,为企业减免处罚金714.5万元,并协助103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约90%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企业用实际行动践行守法承诺,后续未再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龙慧◆二审:苏鹏蕴◆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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