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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3年清明文明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
预约错峰祭扫 动态管制交通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中山日报


   3月29日,2023年中山市清明文明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

3月29日上午,中山市2023年清明文明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市会议中心三楼举行,通报今年我市清明祭扫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预约错峰进入各祭扫场所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吴苑菲介绍,今年清明我市各祭扫场所采取预约、错峰方式进行。市民政局已发布有关祭扫倡议、祭扫预约安排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其中,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仙鹤园等主要祭扫场所可通过网络预约;今年清明期间,市民政局继续在便民服务举措上发力,会同交通部门开通了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公交接驳路线,供有需要的市民免费乘坐,全力减轻市民祭扫出行压力。

“骨灰不取出拜祭。鉴于市殡仪馆场所条件限制,为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今年清明期间馆内骨灰将不予取出拜祭,不提供、不摆放拜祭台。”吴苑菲表示,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市民凭《骨灰寄存证》有序进入骨灰楼瞻仰,其余各祭扫场所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拜祭要求并适时公布。呼吁市民尽量不带或少带祭品前往,提倡居家追思、敬献鲜花等无烟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做到轻车从简,祭完即离。

■部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政委李凯明就2023年清明期间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等主要殡葬服务机构的道路交通管制情况作了介绍。

李凯明表示,为保障清明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和畅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根据今年清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了《关于2023年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事项的通告》,针对每年人流量最大的市殡仪馆和市福荫园公墓,主要采取了临时交通管制和增设临时停车区两方面措施。

一是对市福荫园公墓周边的环茂路、玉泉路、莆引路、福荫园大道等4条道路部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时间为4月5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9日、30日(共8天)的7时至17时(管制结束时间将根据当日祭扫现场及周边交通管理需要动态调整),采取的措施有单向行驶、禁止右转和路边禁停车辆等。二是增设临时停车区。4月5日至5月1日每日7时至17时,在市殡仪馆外围的兴文路(即市殡仪馆正门路口至博爱医院2号门路段)和沙石公路(即市殡仪馆正门路口至沙石公路与公园路路口路段)的部分路段两侧最右侧车道增设临时停车区,供祭扫群众有序顺向临时停放车辆。4月5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9日、30日(共8天)的7时至17时,在市福荫园外围的东镇东一路、玉泉路、祥富路道路的部分路段两侧增设临时停车区,供祭扫群众临时停放车辆。

针对我市其余殡葬服务机构,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政部门清明祭扫工作的安排,参照以上的工作措施,实施“一点一方案”和提前部署警力,并根据祭扫现场及周边交通管理需要,动态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群众前往祭扫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扫墓祭拜要提前关注天气和合理安排祭扫行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驾车前往,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服从现场民警指挥。

温馨提醒

上山扫墓不能烧纸钱 引发火灾将受罚

清明节上山扫墓能不能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炮仗?对此,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森林防护科科长陈伟荣回应说“不可以”。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此外,《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高火险期的通告》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全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如果不慎失火烧山将受到什么处罚?陈伟荣介绍,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将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周映夏  冯明旻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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