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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时间:2022-08-18

8月18日,中山市召开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介绍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措施、进展成效和下一步计划,并就相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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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李多辉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中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近年来,中山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最新出台的《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介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整体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曹英姿女士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邓耀杰先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子冠先生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英姿女士解读《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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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2021年2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珠三角九市纳入试点建设范围。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17个部门印发《“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我市积极申报,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中山市榜上有名。今年6月1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下面由我简要介绍相关内容。

一、背景及意义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并不是指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是一个不断迭代升级、螺旋上升、滚动推进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过程。制定《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中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现阶段,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打造“美丽中山、投资热土”的题中之义。

二、建设总目标

《方案》实施时间是2022至2025年,提出了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总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制度和模式创新,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二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体系。三是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四是提出了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等在处置率、综合利用率方面的具体目标值。

三、建设主要任务

《方案》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城镇污泥六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明确了以下八大方面任务一是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风险防控。二是打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控体系,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源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分类收集处置。五是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推动利用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六是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进行业提质升级。七是扩展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渠道,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八是开展“四大体系”建设,系统支撑“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

《方案》还提出了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和建设指标体系,共设置有五大类54小项指标。

三年半的建设期,中山市将围绕《方案》中设定的目标、任务和指标体系全力推进,积极探索“治废”新路径,全面提升城市治理品质,打造美丽中山新形象。

谢谢各位!

 主持人:李多辉

谢谢曹英姿女士的介绍。下面,有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邓耀杰先生介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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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下简称“农污治理”)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中山是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城市,根据分工,该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目前,全市农污治理已初步打开工作局面。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主要措施

“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和“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是农污治理工程建设的要求。为夯实施工质量,确保实现治理要求,我局主要措施有: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编制《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工作目标、治理模式、重点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多方面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污治理工作任务和目标,计划全市农污治理率2022年提高至55%;2023年提高至80%;2025年提高至95%。在今后几年,我市将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农污治理攻坚任务的完成。

二是创新模式,高效推进。我市拟将农污纳入全市排水厂网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农污项目的建设、运维、管理等,由特许经营权人统一负责,目前全市排水厂网一体化项目正在加速推进,在该项目未落地前,根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简易审批的“政策红利”,明确农污项目可以按照简易审批加快推进,并于4月22日印发《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纳入美丽乡村项目库即视为立项,简化立项、报建流程,加强项目监管,高效推动农污工程开工建设。

三是检查督导,确保质量。6月以来,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采用“四不两直”、座谈调研等方式下沉镇街检查督导,纠正部分施工村庄现场监理不到位、安全措施未落实、施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6月9日,召开农污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镇街、中山公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7月8日,召开农污工程监理工作部署会议,组织监理单位签订《监理责任书》;7月11日,组织农污管材选型专家论证会,为农污施工管材把好质量关;7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污现场工作会议,为农污治理工作提速。

二、进展成效

结合乡村振兴精品村建设和央督重点河涌整治要求,全市今年治理任务为:开工104个,其中44个列为省、市民生实事任务。5月初,按照市治水“大兵团”作战部署,推动中山公用、相关镇街等建设主体加快治理工程动工。在两个月时间,已实现大范围施工。目前,已开工建设的村70个,完工1个;完成DN200以上污水管95.98千米、DN200及以下污水管56.63千米,雨水管4.68千米;日均投入建设人员达1250人,预计年度投入资金达34亿元。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部门、镇街通力配合,全力推进下,农污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市88个行政村达治理要求,农污治理率由2021年中的25%提升至约40%,逐步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环境质量。以完成治理的南朗街道左步村为例,作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村总面积约5.77平方公里,共316户,人口约1200人,村内有12处历史文化遗迹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以往,村内的生活污水都往村边田沟里排,没有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部分区域污水横流,蚊虫滋生,村庄卫生条件不佳,影响村民日常生活。2021年11月,我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选取左步村作为先行示范村开展农污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左步村雨污收集管网已基本建成,共建设入户支管网7.6公里,总投资约1200万元,左步村农污治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村内农户生活污水实现统一收集、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彻底解决村内昔日污水横流问题,村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提升,同时也助力当地乡村文旅项目的开展,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三、下阶段工作重心

接下来,农污治理工程将全面铺开,施工进入高峰期,在农污治理上,工作重心由前期确定模式,理顺机制,推动动工,转移到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方面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督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宜分则分、能接尽接”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加快推进农污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彻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谢谢大家。

 主持人:李多辉

谢谢邓耀杰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媒体问答环节。请提问的媒体朋友举手示意,谢谢。

媒体问答

广东广播电视台请问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是怎么样?达到什么才算治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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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邓耀杰 :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及成效评估要求,原则上,村内 60%以上的农户完成生活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不引起环境质量显著下降,视为该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但我市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上不只满足达标要求,明确各村居按照“因地制宜”“雨污分流”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到2025 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95%以上,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最终实现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

南方都市报据了解,社会生活噪声是噪声污染类投诉占比较高的,例如常见的楼房隔音、商铺空调、宣传广播等,对于这些居民较为关注的问题,新《噪声法》有没有什么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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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子冠: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当前,社会生活中的噪声污染已成为治理难题之一,新《噪声法》单独设立一章进行规定,同时,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噪声污染规定从原来的7条增加到12条。

例如,新《噪声法》明确,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如违反此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销售。

又例如,在新《噪声法》出台以前, 对于一些商铺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的,超标排放并造成噪声污染的,由相关执法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新《噪声法》加强监管,明确区分个人和单位的罚款金额,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些新变化都利于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投诉问题。

南方日报:工业固体废物是城市的主要废物之一,特别是危险废物若随意倾倒、或者不能妥善处置,将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请问中山市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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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曹英姿: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市正在推进两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完成后可新增8.25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我市现有需求。

二是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危险废物的分类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我局正在牵头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指引》,发布后将大大促进一般工业固废实现源头分类与减量。

三是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制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有望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题。

四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建设完成危险废物全过程可溯源、闭环管理的系统--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通过以电子联单为联接,利用视频监控、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电子秤计重等物联感知设备和无人机、卫星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实现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近万家单位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该系统将于近期全面推广使用,企事业单位也可利用该平台实现对自身所产生危险废物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从而大大降低违法风险。

中山日报:据了解,新《噪声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请问我市是如何贯彻落实新法的?在贯彻执行中,发现新法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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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子冠: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新《噪声法》,我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学习新《噪声法》,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二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包括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的宣传和普及新《噪声法》,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噪声法》的认识。

三是由镇街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信访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比如:在商业区噪声防治方面,多部门联合对存在噪音问题的商铺进行约谈,要求商业区成立管理团队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噪音产生。

四是在建设项目施工噪声扰民方面,街道生态环境局严格审核把关特殊时段施工许可,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夜间噪声有效管控,杜绝乱鸣笛、倒车警报等噪声产生,同时落实施工前对周边居民的“安民告知”,广而告之工程进度、主动提供执法监督电话,实现群众与监督部门及时沟通联系。

值得强调的是,细化罚则,提高处罚力度,是新《噪声法》的一大特点,大大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在旧《噪声法》的“法律责任”部分,由于没有明确罚款额度,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不好操作,一般是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书面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有限。而新《噪声法》解决了这一痛点,从具体金额的罚款,必要时还可以责令停业、关闭,惩处力度和震慑力方面明显加大。

例如对于工业噪声超标排放,旧《噪声法》没有罚款具体金额;《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处罚金额较少,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而新《噪声法》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根据新《噪声法》第七十五条,工业企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主持人:李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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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如有进一步想了解的内容,会后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联系。

创新治污擦亮生态底色,推动美丽中山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此,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一如既往地给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理解和支持,多维度、多角度报道中山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举措和成效,共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塑造“美丽中山、投资热土”城市形象贡献力量。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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