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周五民声直播室》,介绍助企纾困政策实施情况
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员工贷款
发布时间:2022-07-18 来源:中山日报

7月15日,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周五民声直播室》节目聚焦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等话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黄玉珊等人还介绍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企纾困政策的实施情况。

■买一手房可提取公积金作首付

“我们加大对新就业毕业大学生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此外,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黄玉珊介绍道。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减少职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缓解购房压力。如夫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0余万元,购房总价120万,需支付首付款30万元,就可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30万元。

■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员工提取和贷款

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施行一系列纾困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据黄玉珊介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提交资料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的,可按规定提取600元用于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执法科科长陈嘉颖补充介绍道。

目前,已有12家企业申请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共涉及职工约900人,缓缴金额近215万元。全市超9.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近5800万元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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