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18项“实招”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2-02-23

2月23日,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中山改革“头号工程”的部署,市司法局出台了《中山市司法局优化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规定》(下称《规定》),加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等18项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中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加快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规定》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四个环节提出18项举措,通过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决策提供精准专业审查意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发挥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振羽介绍。

《规定》主要特点是为营商环境提供立法的制度保障,市司法局将加快推动《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立法工作,为企业的市场准入、投融资、产权保护等提供制度保障,涉企政策将充分征求企业家意见,切实增强立法针对性、实效性。

在行政执法方面,市司法局将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劳民劳企现象。同时,在普法方面以“为企服务”为主,即对企业生产经营或是法律纠纷提供“一对一”的公证服务,并推进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投融资合同提供政策咨询、风险防范。

建立商业纠纷依法快速解决机制

为节省商业纠纷审判资源,减少企业解决纠纷的成本,《规定》提出,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商事调解中心,加强与法院、律协协调沟通,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商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为确保商业纠纷快速解决,企业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周朝阳表示,在司法行政内部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形成合力,让群众在这一个窗口可以同时得到服务。同时,已由市律协牵头成立律政商事调解中心,为有经济纠纷的企业提供解决纠纷的快速途径,即可以不用到法院起诉,直接在调解中心协商,由专业律师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囊作用,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减少纠纷解决的成本。

包容审慎执法清单将继续扩大

为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及对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规定》提出,将积极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并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体系;通过印发《中山市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和创新包容审慎执法,推动更多领域制定实施从轻减轻免除行政处罚、免强制、免行政检查五张清单。

“‘五张清单’即对企业初犯、显著轻微或因政府原因造成违规行为设置‘缓冲带’,在自由裁量的幅度内可免除行政处罚,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首次不罚’‘下不为例’,给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空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郑燕妮介绍。

2019年以来,中山已在9个领域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清单,获得企业的充分认可。今年,中山预计在水务、文广旅、公积金、财政等领域出台免罚清单,将“法定+清单”作为执法依据进一步落实到基层。此外,还将继续推行精准检查,若企业表现良好或信用程度高,即可减少对其检查频次,从而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进一步助力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张房耿 实习生 钟宛颖 通讯员 陈娟
◆图/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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