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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我想中山好⑳ 人大代表叶旺娟:减免危房报建相关费用
发布时间:2021-02-05 13:45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市人大代表叶旺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她在日常走访落户双低家庭中,发现危房改造政策在落地和实施中,还有需要优化的地方。比如前期的报建、测量、设计等相关费用,动辄过万,成了危房改造的一只“拦路虎”,建议可以给予减免,让政策更加接地气。

她称,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近年来,随着中山市低保制度及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实施办法的完善和标准的不断提高, 困难群众基本实现了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目标。

不过目前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比如三角镇双低老人李伯,房屋评定为C级,建造55平方米的低保房,所需房屋建造设计费、测量费、图纸费等相关费用高达2万元。但是危房改造政策中,并未明确规定谁支付这些费用,成为困难家庭开启危房改造的“绊脚石”,这笔费用还与双低政策中的双低条件的存款收入相冲突。

其次是,危房改造政策中符合改造条件的C、D级危房改造并未明确规定危房改造竣工期限,施工过程过长容易妨碍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民生保障底线,滋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危房改造对象在办理报建手续存在较大困难。危房改造对象中,大多身体不太好,年龄大、文化不太高,对报建手续非常不了解,难以独立完成相关程序手续。且报建必须符合“三规”(总规、控规、土规),调整“三规”时间较长、难度较大、要求较高。

第四,困难群众无土地使用权证或被“三规”管控等原因导致不能报建的C级危房,只能进行维修加固处理,但是在农村很多C级危房已经建造年久(大多建于80年代),即使不存在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会出现险情的情况,但地基、墙体结构、墙身结构及建造材料等并不适合维修加固处理,如果进行维修加固处理,有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危房政策补助资金就不能相对持久有效地起到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的作用。

她建议:

1、招标资质单位,为困难群众统一报建,并减免相关费用,或直接纳入补助改造资金使用范围。

2、明确落实危房改造的房屋建筑竣工时间,提高危房改造的改造效率,确保住在危房的群众早日不住危房。

3、建议由村居、民政工作人员代为报建,避免一些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奔波,并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简便办理。

4、多渠道合理利用鉴定等级修缮资金,可以扩大使用用途,比如用于拆除危房、购买活动板房等。如三角镇双低家庭李某,房屋评定等级为C级,须拆除重建,但由于与“三规”不符,家庭意见不统一等,只能修缮无法重建。修缮资金为7.5万元,如果利用该笔修缮资金用于拆除危房,购买活动板房会更能快速有效、持久保障李某一家的住房保障和安全。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李玮玮
◆图、视频摄制+/记者 陈家杰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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