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又住人,商铺岂能当出租屋?立即整改!
发布时间:2025-10-31 来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

为深刻汲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辖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控,连日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深化“防消联勤”机制,联合各村社区网格力量全面开展沿街商铺排查

近日,检查人员在宝珠西路56号、109号发现2家商铺存在违规住人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当即开展案例警示及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现场责令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

消防部门提醒:严禁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规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极易造成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商户和业主不要在门店、商铺、厂房、库房等场所内违规住人或设置员工宿舍,如果确实需要设置居住空间,住宿部分应当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等进行完整的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按照要求配置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编辑:吴玉珍◆二审:张耀文◆三审:周亚平

文盾校对——用科技,守文字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