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近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三角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西三街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A栋厂房第一层公共部分楼梯间有1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B栋厂房第一层公共部分楼梯间有2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公司存在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障你我消防安全!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