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为南粤英烈献花
· 中山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
· 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为南粤英烈献花!
· 倡导足不出户缅怀英烈祭扫风尚!欢迎您登录广东英烈网祭英烈
· 关于疫情期间中山革命烈士陵园进园注意事项的通告
 
· 中山市南区街道为“…
· 小榄镇退役军人服务…
· 为一名老兵女儿送上…
· 老兵帮老兵 米油送…
· 中山广泛开展“爱我…
 
 
 
  现在位置: 专栏首页 >> 相关报道 >> 正文


浙江省江山市向改制企业职工高龄遗属发生活补助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为保障企业职工遗属晚年基本生活需求,江山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本市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中,已分流安置、现已达到或超过期望寿命且未实行社会化管理并仍健在的遗属人员,按农业人口每人每月210元、非农业人员每人每月240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原企业各主管部门,实行专款专用。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3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本 专 页 由 中 山 网 开 发 制 作 及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本网页版权归中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