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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次获评省双拥模范城


来源于:中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再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至此,我市已经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五次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
    在7月底召开的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市连续五次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中国移动中山分公司、市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区一中队被评为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市人事局李伟康副局长被评为省爱国拥军模范。
    据统计,我市现有优抚对象3.6万多人,驻军部队8个。2004年以来,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近2000人,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率达100%,农村兵推荐使用率达95%。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100%按政策完成了安置任务。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优待抚恤标准,每年都根据我市的人均年纯收入增长率提高抚恤补助标准。2007年,我市“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恤定补标准每月分别达到870元、620元、500元。残疾军人除按标准发放残疾抚恤金外,对在职六级以上下岗残疾军人,除享受失业保障待遇,在退休前,还享受市财政每人每月300元优抚救济金;对在乡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市财政按每月732元发给定期定量补助金。
    去年底,我市出台《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劳动、就业保障问题。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05日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江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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