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间谍以兼职为名拉拢我青年学生,国安机关披露案件详情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瞄准我青年学生群体,以求职兼职等名义,拉拢、利诱甚至胁迫我个别青年学生为其从事涉密资料搜集等间谍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给我国家安全带来威胁。相关案例警示我们,要当心“私人定制”的招聘陷阱,切勿踏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圈套。

诱惑——校园招揽

金某因读研期间需要实习经历,在校内论坛发现某国驻华使馆发布招聘经济学、管理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研究助理的信息。金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指定邮箱投送简历。几天后,A以某国驻华使馆外交官身份,对金某进行了面试,金某顺利通过并成功“入职”,开启“打工”之路。

合作——步步为营

金某按照A的要求,在互联网查询经济类公开数据,并撰写调研报告,按次收取现金报酬。次数多了,金某也产生了疑虑,但A表示相关材料只用于两国经贸合作,自己工作太多,只是找个助理帮忙编写而已。尽管心中仍有顾虑,但一想到只需简单地搜集公开材料、撰写报告,便能换取高额报酬,金某便不再纠结。毕业工作后,金某一直与A保持“合作”,赚取“外快”。

止步——悬崖勒马

随着合作深入,A要求金某签订《咨询顾问协议》,不仅约定按月支付薪金,更有重点地将合作方向转向政治、能源、国际问题等热点领域。A向金某强调此类调研报告报酬翻倍,并针对性地指导金某开展敏感数据搜集和分析、撰写报告等。同时,希望通过金某结识相关敏感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合作。金某对A的身份逐渐产生怀疑,感觉存在合作风险,遂主动疏离,停止合作往来。

收网——水落石出

事实上,就在金某庆幸自己及时脱身之时,国家安全机关也早已将A纳入侦察视线,掌握了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身份。鉴于金某在不知晓对方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身份情况下为其工作,且金某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未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机关对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青年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材,应当自觉将“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面对境外机构或个人提出的所谓“学术交流”“合作邀约”“高薪兼职”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和头脑清醒,认清间谍“圈套”,切莫因小失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奖励。

同学们如发现或遇到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编辑:吴玉珍◆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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