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水利厅消息,自2023年10月开展水塘河道清淤以来,全省已开展了两轮系统清淤,累计清淤总量超1亿立方米,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其中,2024年10月以来,清理水塘14686个、农田灌排沟渠15562公里、河道7067公里,超45万人次参与,清淤总量5051.3万立方米。
据悉,2024年10月12日,广东省发布2024年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建立水塘河道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的令》(下称《河长令》),吹响了去冬今春水塘河道清淤号角。《河长令》要求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落实“地市统筹、县级负责、镇村落实、群众参与”等措施,将清淤工作划分为农村水体、城镇水体、江河湖库三个层级,从认真摸查、制定方案、开展清淤、清淤物处置、长效管护五个环节作出系统性部署。
接下来,省河长制办公室将持续把清淤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动清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加大以工代赈、财政支持和用地保障力度,将清淤任务纳入全域土地整治、人居环境整治等更多行业的工程项目,以项目带动扩大清淤工作范围;建立分级分类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强化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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