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中山市广大市民对《中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顺利推进该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公众意见。
一、管理办法概况
为更好地解决中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招生管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积分入学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收到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市教育体育局起草了《中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12号818室
邮政编码:528403
电子邮箱:zssjtj2026@126.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管理办法实施的态度。
2.本管理办法实施对您工作、生活与学习的影响。
3.本管理办法实施对当地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
4.您对本管理办法实施的其他意见、建议,或者诉求。
四、信息反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或疑问,请于2026年11月23日前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或发送电子邮件反馈相关信息,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中山市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30天。
六、附件下载
1.中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编辑 张英 二审 赖有生 三审 陈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