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开出全市首张摩托车“炸街扰民”罚单
发布时间:2026-08-31 来源:中山+

近日,针对机动车非法改装、轰鸣疾驶扰民的乱象,中山交警亮出法治重拳。8月28日下午,中山市公安交管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摩托车驾驶人肖某开出全市首张摩托车“炸街扰民”罚单,这是继小汽车“炸街扰民”首张罚单开出后,中山交管部门整治路面噪声污染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8月24日20时许,城区交管大队接到举报,称东区街道槎桥村附近有一辆摩托车行驶时发出巨大轰鸣声,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希望警方查处。接到群众诉求后,城区交管大队迅速启动核查处置工作,通过路面排查、轨迹溯源等方式,精准锁定涉案粤J号牌摩托车以及驾驶人肖某。

被查获的肖某和其驾驶的改装摩托车。通讯员供图

8月28日,办案民警在东苑南路成功截获涉案车辆及驾驶人肖某。经现场核查与专业调查,确认该摩托车存在私自改装排气系统的违法行为,车辆排气管消音器被人为损坏,这是车辆行驶产生巨大噪音的核心原因。在民警释法教育下,肖某充分认识到非法改装车辆、驾车“炸街”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危害性,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诺将及时将车辆恢复原厂状态,今后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对肖某摩托车“炸街扰民”的噪音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其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系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另行处罚款500元,两项处罚合并执行,形成严厉震慑。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今年8月15日施行,目前实施已满半个月。该法典明确规定,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违反禁行、禁鸣路段和时间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若同时存在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叠加处罚。

市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警将持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路面噪音扰民问题,常态化开展机动车非法改装、“炸街”扰民专项整治,严格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及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 张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程明盛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