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山市公安交管支队通报一起案件。东莞一男子贪图酬劳,专程前来中山替他人代扣交通违法记分,不料办理业务时被民警识破。涉事男子因有偿代扣分牟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记12分、罚款450元,我市也将对涉案多方一并追责查处。
据悉,事件发生于6月11日下午,涉案男子陈某前往东凤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办理一宗电子警察抓拍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窗口办案民警受理业务时,发现陈某神情慌张、言语表述前后矛盾,同时比对违法抓拍图片发现,违法驾车人员样貌与陈某本人不符,存在代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买卖驾驶证记分的重大嫌疑。
民警随即开展核查问询,陈某如实承认了有偿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售卖驾驶证记分的违法事实。据陈某交代,自己日常用车频次较少,驾驶证常年剩余记分,在东莞街边看到一则“收驾驶证分”小广告后,因贪图酬劳而主动联系对方。中介人员告知,每代扣1分结算50元酬劳,随后指引陈某专程前往中山办理违法扣分业务。结果,陈某刚办理业务便被窗口民警识破查处。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驾驶证记分制度是约束驾驶人文明守法出行、管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管理手段,买卖记分属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记分清零、罚款处罚,还会影响驾驶证正常使用,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最终得不偿失。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程明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