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男子黄某在驾驶证被两次吊销、多次因涉酒驾及无证驾驶被处罚后,再次无证酒后驾车,被横栏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当场查获。结合其恶劣违法情节,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及350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当晚,横栏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按照工作部署,在辖区西海南路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粤T号牌黑色小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黄某神色慌张,不仅拒不配合,还企图弃车逃跑,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控制。
随后,民警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该数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范畴。面对检测结果,黄某无从抵赖,如实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民警进一步核查黄某身份及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这已是他第三次因涉酒驾车被查处,且其违法记录堪称“屡教不改”。经查,2014年9月,黄某首次因醉酒驾车被横栏交警查获,因该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2024年12月,黄某在重新申领驾驶证后,仍未吸取教训,再次因酒后驾车被城区交警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驾驶证被吊销;2025年,黄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古镇交警查获后又一次被处以行政拘留。
多次被处罚、多次被警示,黄某却始终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无证酒驾,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针对黄某多次涉酒驾、屡教不改的违法情节,横栏交管大队当晚依法对其作出顶格处罚,处以行政拘留及3500元罚款。
编辑 袁凤云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向才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