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6年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中山+

3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6年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部署年度立法任务,明确推进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凝聚立法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超刚主持会议。

会议紧扣中山高质量发展大局,锚定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四大重点领域,明确“继续审议+初次审议+调研储备”梯次推进格局,安排6项立法审议项目、4项立法调研项目,推动立法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城市发展需求精准契合、与群众急难愁盼深度呼应。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关乎制度建设大局,事关长远发展,必须高标准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将法规起草列入年度重点,组建骨干、细化时间表,确保人员、经费、任务、责任“四落实”;要坚守公共利益立场,突破部门利益局限,厘清跨部门权责;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衔接,严守立法程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李长春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立法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把党的主张、群众期盼、社会治理需求有机统一,推动市委决策部署通过立法转化为全社会共同意志,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心。二要坚持质效优先,构建立法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立足中山实际,坚持质量第一,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强化释法普法,推动法律法规走进群众、深入人心;要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规刚性要求落到实处;要健全评估反馈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形成立法、释法、普法、执法检查、评估反馈、修订完善的全链条工作闭环。三要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协同高效立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牵头单位扛牢主责、配合单位主动协同,推动立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让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汇聚人民智慧。


编辑 张倩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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