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2023年8月,北京某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亲哥病危,向后厨经理请假15天未获批,次日自行返乡奔丧后被单位以“擅自离岗”为由辞退,乔某将养老中心告上法庭。2026年2月,法院最终审理认定公司此举有违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赔7000余元。
从法律层面看,丧假限定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亲哥不包括在内,公司不批假似乎有法可依。然而,奔丧属于“重大伦理危难”,想送至亲最后一程的念头本就无可厚非,公司的行为缺了同理心,少了人情味,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和网友的认可也是情理之中。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11月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案例。一宋姓男子为赶回家乡通州奔丧,骑摩托进入速度更快、同时也是禁摩区的四环主路,随后被交警金彤拦下。在了解情况后,金彤迅速向指挥中心上报,宋先生免于处罚并获准放行。事后,宋先生发布的现场视频收获超800万的点赞。
当然,我们并非倡导“人情味”可以凌驾于规章制度,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需求和情况,一一满足不合理也不现实。但是,在规则之内,我们可以为更多的“乔厨师”“宋先生”提供便利。从小区、单位到整个社会,比起冷冰冰的“按规定办事”,暖乎乎的“人情味”更能让成员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陈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