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山格兰仕日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仕公司”)仓库里,管理人员正比对清单开展盘库核查,在核查后企业能根据自身经营实际情况顺畅地落实生产计划。据了解,自从今年3月5日海关总署推广实施“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后,半年来中山海关共指导21家加贸企业通过自查模式开展相关作业,账册核销货值超200亿元,核查时间缩短35%。

企业自查是指海关总署于2021年在核查领域实施“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的惠企政策。今年3月,海关总署在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3个试点事项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企业范围和核查事项范围,将信用良好的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一类企业纳入适用范围中,并新增42项事项,受惠企业数量大幅增加。
格兰仕公司正是其中之一。“经海关信用评估后,我们企业可以适用该政策。我们每一次保税核查涉及的料件超过10万件,在线半成品数千件,新模式让我们能根据自身生产节奏安排保税货物盘库时间,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很大便利。”格兰仕公司报关主管黄先生介绍,“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减少了海关实地下厂开展保税货物盘点频次,企业能更加灵活安排涉及保税货物产品的研发、测试和维修等业务,为稳定生产预期、赢得客户信赖、抢占国外订单提供支持。
据了解,为推广“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中山海关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春晖”惠企行动等开展政策宣讲,利用热线答疑、问题清零机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帮扶,同时完善“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有效引导企业自律管理、守法经营,实现企业信用从“静态标签”向“动态监管参数”转变,让“数据多跑”“企业少跑”“见面即办”。中山海关驻石岐办事处稽(核)查四科副科长陈海鑫说。
编辑 袁凤云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