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中山+

记者7月6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快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山近日制定并实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措施。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若干激励措施》,我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采用星级标准建设的项目,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优先推荐。

对于积极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验收竣工备案前开展绿色建筑性能核查,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执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标准的项目,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加分。

对于取得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的商品房项目,如采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支取方式,可按照其开发企业诚信等级提升一档的监管额度留存,A级、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按监管额度的80%、90%留存,C级、D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按110%和120%留存。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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