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案入选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中山+

今天(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省检察院近日发布2023年度我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二区检”)办理的“吴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其特点是,中山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帮助商标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让侵权人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实质化解社会矛盾。

中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下沉到各镇街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资料图片)记者 王云 摄

生产假冒美的电热水器,被告人牟利70多万

2018年5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许可,伙同涂某(另案处理)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电热水器。吴某与涂某非法经营数额达70万余元。

2018年11月,涂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2月,吴某主动前往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投案,但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期间,美的公司向法院提起吴某侵害商标权的民事诉讼。2023年1月,二审法院判决美的公司胜诉,但吴某未执行民事赔偿。同年2月,吴某到案,但拒不认罪,中山二区检的工作人员提前介入,提出以同案人员涂某指证为突破口的补证意见:一是前往涂某服刑的监狱核实吴某的参与情况,了解当年不指证吴某的原因;二是根据涂某提供的线索,补充供应包装箱、货拉拉司机等证人证言;三是调取涂某使用的收款账户,核查转账给吴某的犯罪数额。

审查逮捕期间,检察机关强化释法说理,推动吴某认罪退赔。

2023年5月,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审查起诉,鉴于吴某逮捕后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权利人36万余元并取得谅解,中山二区检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以犯假冒注册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

以案说法:
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实质化解社会矛盾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中山二区检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强化释法说理,主动听取权利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是否认罚的考察重点,灵活运用量刑建议从宽幅度激励退赃退赔工作,既帮助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又能让侵权人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做到“案结事了”。

对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中山二区检咨询行政机关、法院关于赔偿金的意见后,让侵权人将赔偿款提存公证,既能有效解决侵权人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又能保障权利人及时获得赔偿,破解后续“执行难”问题,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中山二区检以类案监督为切入点搭建“商标侵权案件综合履职模型”,对已生效民事案件进行筛查。


编辑 范展颢 二审 陈彦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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