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中山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电子台账填报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中山+

近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中山市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电子台账填报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电子台账填报工作。

通告要求,安装大气、水污染源浓度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国发平台、中山智慧环保平台数据联网的排污单位,即日起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电子台账填报。电子运维台账填报以排污单位为责任主体,可通过中山智慧环保平台企业端(企环通APP)登录后填报,或通过登录“中易办”微信小程序,进入“中山生态环境”模块进行填报。若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自动监控设施日常运维工作的,应督促第三方运维机构落实电子运维台账填报要求,并应主动核实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运维人员在完成对自动监控设备维护后,应按照实际运维内容录入“日常巡检”“定期校准”“定期校验”“维修”等相关台账信息。电子台账必须在现场完成填报,若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运维工作的,原则上应由双方签名确认,获取当前定位信息后方可提交。

据了解,实施电子运维台账填报,是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对各排污单位及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监管,整治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弄虚作假和不按规范运维等情况,有助于提高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效能。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苏小红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