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便捷!中山两家公证处可实现跨国“云公证”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中山+

近日,司法部确定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让公证服务惠及更多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中山市石岐公证处和香山公证处入选该名单,取得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资格。

中山市石岐公证处在线公证平台。通讯员供图

此次新增的机构综合考察了涉外公证需求、实力信誉、软硬件设施等条件。中山市司法局将认真指导监督石岐公证处、香山公证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海外远程公证事项,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指引↓ ↓↓

适用对象

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使领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

当事人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不能直接与公证员交流的,不适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业务范围

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

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为公证机构办理关联公证事项时所需;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通过试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

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该处分遵循公平原则;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本人在国内的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确定最近的试点使领馆;

2.公证处受理后与试点使领馆联系,并与申请人共同商定到试点使领馆办理时间;

3.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到试点使领馆,开展远程视频(试点使领馆工作人员全程在场),附公证书的书面材料由试点使领馆工作人员现场封存并代为邮寄至公证处;

4.申请人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并商定取件方式等,公证处根据申请出具公证书。


编辑 赖彤瑶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程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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