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中山市设立青年人才奖励金,激励中山学子刻苦学习、发奋进取立志以优秀业绩和满腔热忱报效国家,投身家乡建设。该青年人才奖励金共分为回乡奖励+就业激励两大部分,最高可领30万元。
青年人才奖励金奖励的对象是哪些群体?据介绍,申领青年人才奖励金的对象是本硕博毕业生。具体要求为:全日制就读于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在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在三年内回到中山全职工作的中山生源毕业生。
另外,还要求符合以下6项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申请时年龄为35周岁以下;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根据奖励要求,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就读于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1—30名高校,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青年人才,奖励人民币30万元。除此之外,其他从本科阶段起就读于有关高校并顺利毕业的青年人才,可获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据介绍,青年人才奖励金共分为回乡奖励+就业激励两大部分,其中40%为回乡奖励,60%为就业激励,须分段申请。青年人才享受完回乡奖励后,再进一步享受就业激励。
具体申领事项如下
●回乡奖励申请规则
申请时间: 回乡奖励须在最高学历毕业后三年内一并申请。
申请材料: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本科起所有学习阶段成绩单,毕业后三年内在中山全职工作累计满3个月的参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就业激励申请规则
申请时间:申请“就业激励”前须已领取“回乡奖励”,并在最高学历毕业后六年内完成申请。
申请材料:毕业后六年内在中山全职工作累计满36个月的参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